商標轉讓流程要注意什么
文章來源: 精彩商標 發布日期:2017-09-05 08:51:44 瀏覽次數:1511次
商標轉讓流程的注意事項
1、注冊商標轉讓的,商標注冊人對其在相同或相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近似商標應當一起轉讓。對轉讓注冊商標的請求不得被誤解、混合或以其他方式受到不利影響。
2.商標局提交轉讓請求后,向受讓人公布符合受理條件的轉讓請求受理通知書,并將受理通知書復印件送交注冊人(外國和香港除外);根據商標局注冊的注冊人地址,澳門和臺灣地區。不符合接受條件的,不予接受,并向受讓人申報。三。如果需要糾正轉移請求,商標局會向受讓人通知改正通知(直接處理,將根據請求表格中填寫的地址郵寄給受讓人;處理時,將發送給代理機構),要求申請人改正。時間限制。如請求未在規則的時限內糾正,商標局有權將轉讓請求視為已放棄或未得到批準。
(四)轉讓請求經直接批準和處理的,商標局應當按照請求中填寫的地址,以郵遞方式向受讓人發送轉讓證書,正在辦理轉讓手續的,應當寄給代理安排。注冊商標的,應當發布商標轉讓通知。證明書存入日期為公告日,受讓人自該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
(五)被視為放棄或者不予批準的,商標局宣布放棄或者不批準的通知。
6.轉讓請求中的受讓人由一人以上共同享有的,商標局的有關通知或者證明只發給代表人。其他合營公司需要證明的,應當申請補發。
(七)申請人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轉讓請求的,商標局應當將所有帳簿送交商標代理機構。
8、請求書的類別應依照《商標注冊證》核定的世界分類類別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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